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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 | 001008003015012/2022-06237 | ||
組配分類(lèi) | 通知公告 | 發(fā)布機構 |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局 |
生成日期 | 2022-11-03 | 公開(kāi)方式 | 主動(dòng)公開(kāi) |
社保費緩繳補繳期限延長(cháng)至2023年底!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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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來(lái),國家、浙江省先后制定實(shí)施助企紓困社保費緩繳政策,符合條件的單位,從政策實(shí)施之月起至2022年底單位應繳的養老保險,工傷保險,失業(yè)保險三項社保費可申請緩繳,規定了緩繳社保費在2023年6月底前分期或一次性補繳到位。 為切實(shí)發(fā)揮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政策效果,促進(jìn)保市場(chǎng)主體、保就業(yè)、保民生,近日,國家、浙江省又出臺了新的政策,規定緩繳社保費補繳期限從2023年6月底延長(cháng)到2023年底,補繳方式不變,可申請緩繳社保費所屬期不變,辦理手續流程不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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